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救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市价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所需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产 生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1、2025年1-9月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3.70%,主要是报告期主流产品碳纤维装备销售同比增长所致; 2、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98.18%,主要是报告期碳纤维装备销售增长而盈利同比增长较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14.91%,主要是报告期增加采购付款等所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9,502,400股 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券账户持有7,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6,502,400 股;公 司股东董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50,000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8,17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8,420,000股;公司股东王涌持有4,498,800股均为通过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东肖志军持有4,120,000股均为通过投资者信用证 券账户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403号),2024年12月公司共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前述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六个月(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止),限售期满后,经申请核准后方可上市流通。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64,633,440股限售股份解禁工作,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2025年6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4-007、2024-067、2025-031的公司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519,793,4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
109,982 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 77,952,518.7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依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2025年5月14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5年7月4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3、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事项 2025年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精工(绍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绍兴复材)共同出资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子公司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汉复材),精工武汉复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万元,持有子公司90%股权;精工绍兴复材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持有子公司10%股
权。精工武汉复材主要是做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5-024的公司公告。
4、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为加快“浙江省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发展,作为牵头单位,按照“公司+联盟”的组建模式,2025年7月,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与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汉复材)、浙江精工碳
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高科)和浙江中鹰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鹰新材料)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共同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碳纤维),(其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精工武汉复材出资500万元,
占注册资本20%;精工碳材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18%;协同高科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12%;中鹰新材料出资
250万元,占注册资本10%),并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该子公司的设立,将解决碳纤维行业共性
关键领域问题,填补碳纤维装备技术国内空白,实现高端碳纤维装备及先进复合材料共性关键技术首次商业化的推广应
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5-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98%)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 年 5 月 10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2,73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2024 年10 月 23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
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 8,188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将该 8,188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
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前述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或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
6、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事项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纤
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66,917万元。因精工碳材厂区部分基建工程已先期开工,该部分由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承包建设,并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合同预估价为7,000万元。该笔交易因公司2024年4月起收购精工碳材100%股权导致视同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追认。2024年10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委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
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为2,906万元人民币(含
税,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固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加上追加的合同价款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高性能纤维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19,264.18万元(不含税),其中,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累计工程项目施工金额为7,146.55万元(不含税),
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累计工程项目施工金额为2,158.24万元(不
7、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 日,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 GX230926027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11.50
亿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四期向国兴碳纤维提供 8 条碳纤维生产线 亿元(含税)。其中,Ⅰ期金额 2.35 亿元,Ⅱ期金额3.40 亿元,Ⅰ、Ⅱ期同时启动,Ⅲ、Ⅳ期设备具体启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吉林国兴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对原合同Ⅱ
期和Ⅳ期碳纤维生产线规格及其金额做调整,本次变更后,上述合同剩余未执行总金额为8.75 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吉林国兴支付的合同货款41,062.75万元,2025年1-9月确认收入41,938.72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62,735.18万元(合计含税70,890.75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99、2025-02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8、关于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事项 2023 年12 月 26 日,公司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签署了编号为DHTXW-2023-D-
001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50 亿元(大写:伍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二
期向东华能源提供纺丝线和碳化线设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东华能源支付的合同货款 11,784.32 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126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9、关于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年产 15 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 5 万吨主工艺装备 JPET50 聚酯
回收生产线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新材料)签署了《建信新材料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
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主工艺装置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暂估总价为3.20亿元
人民币(含税,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最终合同总价以项目完成后的决算价格为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
到建信新材料支付的合同货款合计25,597万元;2025年1-9月确认不含税收入6,106.19万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7,332.33万元(含税30,852.52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120、2023-121、2023-122、2023-127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10、关于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事项 2024 年11 月 23 日,公司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亿汇鑫)签署了编号为ZYJG202441023
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51,550万元(含税价)。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众亿汇鑫交付1条碳化线条原丝线
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并来安装、调试和验收。2025 年9 月公司与众亿汇鑫公司、京亿纤业(遂宁)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亿纤业(遂宁)公司)就上述合同改变事项签署了《三方协议》,三方同意将上述合同的买方由众亿汇鑫公司
变更为京亿纤业(遂宁)公司,项目实施地由原《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地点变更为由京亿纤业(遂宁)公司以书面
公司格外的重视并积极地推进上述合同履约进展。该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5日、2025年9月1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4-059、2025-037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金750 万美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期向沙特 GIM 公司提供6 条生产线,其中,在合同签订后执行第一条产线年第三季度开始执行,第三条产线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剩余的3条在2026年开始执行。
同时,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沙特 GIM 公司保证每年向公司购买 3 条生产线,总产线
公司格外的重视并积极地推进上述合同履约进展。该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5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4-060、2025-011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403号),公司于2024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每股面
值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14.5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3,001,889.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使用进展分别为:“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累
计投入金额 3,247.14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 10.34%;“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1,262.00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29.7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267.04万元,已于2025年1月17日实施完毕。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并有效利用募集资金,重点把控项目投入质量与成效,
防范投资风险。受行业周期波动、市场政策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
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后续,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真实的情况有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效率,合理规
划并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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